作者:紫鹦粟更新时间:2024-10-26 15:32:33
【修仙界专业捡垃圾女VS修仙界专业搬砖工】【热血群像:四人小队。】【喜欢的小天使可以点个收藏哦!】南千宿穿成男频修仙文被男主卫槿之一剑砍死的炮灰女配,为保小命,她火速从剧情发生地逃离。机缘巧合绑定“垃圾回收系统”,南千宿开启了捡垃圾之旅。掏“粪池”,偷洗澡水,抠妖兽脚皮……没有她不捡的垃圾。离开剧情地的她,一心捡垃圾,确实再也没有见到男主卫槿之,却有一个叫卫锦的男子日日跟随在她身边。“你为什么总跟着我?”一天,南千宿终于问出了她隐藏在心中的疑问。第一次,卫锦没有回答,仍旧默默地跟着她。第二次,卫锦知道不能再忽悠她,于是厚脸皮道:“其实,你是我失散多年的……妹妹。”本以为南千宿会不信,没想到还理所当然地叫她这个“哥哥”帮扶家族企业,自此以后,卫锦成为了给“妹妹”捡垃圾的免费打工人。后来,传言说伏天界最大的垃圾处理商公子要入赘南家,据说聘礼是整整十座垃圾场。听闻此消息,卫锦知道自己不能再等下去了,于是连夜跑遍伏天界,捡了整整二十座山头的垃圾,他想,这回他总算能如愿了吧?*卫槿之外出历练,归家时全族惨死,家族财产被瓜分殆尽。他一边修炼无情道,一边去工地搬砖赚钱获取修炼资源,希望早日给家族报仇。机缘巧合绑定签到系统,一穷二白的他能够通过签到获取神秘奖励,只是那签到地却总与那叫那南千宿的女子有关。他怀疑她有阴谋,跟在她身边,一是为了签到,二是为了监视她,可为何跟着跟着,他的初心却变了呢?真是该死,他堂堂搬砖工,却总想入赘捡垃圾,可那捡垃圾的女子却看都不看他一眼。 男主他总偷窥我捡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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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气,那是不可能的。 书生从地上起身,眼神阴郁地看向来人,正打算出言厉喝,却发现踹他门的不是别人,正是他最为得力的助手,管家刘运。 这阵子,他吩咐他找人,两人倒是很少见到,今日这是? “先生,夫人,找到了。”刘运看着书生,脑袋不由地往下低,身体颤抖,“只是……” 书生面色一沉,他看着刘运的表情,彷佛预料到什么一般,双手紧紧地拽着铁链,眼睛死死得盯着刘运:“只是……什么?” “夫人,她……她走了!”刘运颤颤巍巍地低下头,又小心翼翼地抬头一看,面前的人不知何时已经消失在了眼前。 * 纪清烛哭得累了,趴在棺材上睡了过去,实际上是跟棺内的人对话。 “所以,一定要让他复活新娘……”...
今天为大家推荐的这部叫做五年后,三个小奶团掀翻帝国集团的小说,不管是人物动线还是情感都超级的真实,难以想象贝宁竟然有这样的能力,接下来向大家描述五年后,三个小奶团掀翻帝国集团的主要内容...
日更,废物作者调整作息,中午更新,其他时间都是修文苏敛的恋人池妄死于二十五岁,肺癌。他悲痛欲绝,碰上一个大师,告诉他能穿越回过去,修正错误,改变结局。重回十七,苏敛手上多了块表,只要拨动指针,就可以跳跃时间。然而和池妄第一次相遇,他跨着书包站在学校围墙外,神情复杂。 他那个性格沉稳,无不良嗜好的完美男友那个听说品学兼优,老师夸赞同学羡慕的校园男神那个创业三年就成为商界新贵的天之骄子 这会儿吊儿郎当,垮着校服,满脸不羁的蹲在墙上,正往下跳。苏敛痛心疾首,一脚又把人踹了进去。指针来回拨动三次,踹了个爽,开始管教之路。池妄觉得,这个新来的转学生有病。他一脸烦躁跟兄弟吐槽监督老子早睡早起好好学习还要做早操?这也就算了,连私生活都要管,他家住太平洋吗??? 后来,池妄的兄弟们看着他们老大,逐渐被那个冷酷的转学生收服,目瞪口呆。兄弟们妄爷,你记得之前的抗拒吗?池妄漫不经心回我现在有点儿享受。痞子攻x酷哥受不虐,是个救赎向小甜文练笔放飞,就想写写青春飞扬的少年们文案20201120截图强强校园abo完结文蓄意标记,点击专栏可看~预收惊悚校园(无限),喜欢可以收藏一下~学渣裴风成绩吊车尾,家里好不容易塞进了秋南高中,他打定主意混吃等死三年。然而混完一年级,他刚准备期末作弊,考场就变成了死亡闯关。黑板提示一小时无法完成考试者,死。裴风战战兢兢,却没想到这里成了他的主场,解密打架逃生,信手拈来。考试结束,唯一存活的裴风,脚踩着领养哥哥兼学神陆临的尸体,得意叫嚣哥哥,考满分有什么用呀,纸上谈兵的渣渣。一分钟后,他哥原地复活。陆临冷着脸把脚拿开。后来,裴风才知道,学神原来干什么都厉害。而他只能躺在地上,眼眶泛红的求饶。哥哥,放开我,救救我。...
旋↗涡↘鸣↗人↘!!!为什么你从小就被所有人讨厌?为什么每次陷入绝境时都能爆发?为什么明明查克拉控制力不弱却连踩水都做不到?九喇嘛仰头大笑答案只有一个你就是!十二年前差点摧毁木叶杀死了四代目火影的我,尾兽最强九尾九喇嘛的人柱力哒!哈哈哈哈哈!各位书友要是觉得论九尾如何带歪鸣人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重生古龙武侠世界,开局截胡沈浪,成为白飞飞心尖上的少年,李天心由此踏上一条波澜壮阔的江湖路。在江湖道义上,他行侠仗义,惩奸除恶,打抱不平,是世人眼中绝世无双的一代豪侠。他一人一剑盖压一个时代,被天下人冠以剑神之名。在国家大义上,他为国家发展经济,充盈国库,东御倭寇,北讨鞑靼瓦剌。年轻时,他带着沈浪熊猫儿等一众好兄弟,先哥伦布三十年登上美洲大陆。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儿阿飞,有剑圣之姿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张小芳穿书了。书中男主是下乡的知青,年轻水嫩,盘亮条顺,馋的村支书的闺女敲晕扛回家。男主抵死不从,村支书一家威胁他什么时候跟自家闺女有了娃,什么时候放他回城。三年抱俩,村支书一家又用孩子威胁他。怕他...
未来科幻世界,当人类掌握了大自然,一切开始崩坏,超越位面的力量出现,面临人类社会的再一次洗牌,属于一只瘦宅的热血冒险。(本文变白,不喜误入)...